一、资金补贴类政策
1.失业保险扶持政策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主创业的,可一次性领取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自主创业并招用其他失业人员就业的,审核合格后,从失业保险基金中一次性给予3000元创业补贴。
办理程序:符合条件的可向办理失业保险金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咨询电话:市就业局失业保险科 3334838
2.创业担保贷款
(1)个体工商户创业担保贷款
且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城乡劳动者创业时可申请最长不超过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资金扶持,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过15万元,可展期一年。
申请程序:申请人可向就近的邮政储蓄银行、攀枝花农村商业银行申请,也可向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就业服务管理局或攀枝花市创业贷款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申请。
咨询电话:攀枝花市创业贷款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3338874 3338510
(2)中小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当年新招用员工达到企业员工总数25%以上(100人以上企业达到15%),且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的中小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2年,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可展期一年。
申请程序: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市内所有就近银行申请,也可向攀枝花市创业贷款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申请。
咨询电话:攀枝花市创业贷款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3338874 3338510
(3)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个体工商户创业担保贷款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浮二个百分点进行贴息,最长贴息两年。中小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最长贴息两年。贷款展期期间不贴息。
申请程序:个体工商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一般不需贷款人单独申请,均由贷款经办的银行或担保机构直接办理。贷款人需保证贷款发放银行卡的有效期,避免贴息资金因银行卡过期或注销无法导致资金无法准时入账。中小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需获贷企业持贷款合同、企业营业执照向攀枝花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创业促进科申请,经系统判定符合条件的,按照资金申请程序由相关部门办理审批程序。
咨询电话:攀枝花市就业局创业科 3333295
3.大学生创业补贴
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处于登记失业状态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创办创业实体和创业项目,给予1万元补贴。领办多个创业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申请程序:在校大学生或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攀枝花学院或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所属的校内创业孵化平台创办实体或创业项目的,向所在高校申请;在校外创办实体的向创业所在地的区(县)就业服务管理局申请。
东区就业局 2227173 西区就业局 5562611
仁和区就业局 2900245 米易就业局 8170234
盐边就业局 8653913
4.创业项目开发补贴
社会各界可将创业项目申请纳入攀枝花市创业项目库。推荐项目经专家论证纳入项目库的,对推荐机构或个人按每个项目2000元的标准予以一次性补贴;录入的项目被其他创业者采纳并稳定经营三个月后,再对推荐机构或个人按每个项目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申请程序:项目推荐人可在市人社局网站下载《创业项目开发补贴申请表》,并附上创业项目详细说明,有独立知识产权或专利权的,需附上相关材料,送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创业促进科。
联系电话:市就业局创业促进科 3333295
二、培训类政策
对有意愿的免费予以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和创业模拟培训;对有从事网络创业意愿的创业者可予以免费的网络创业培训。培训着重对参训学院进行创业能力、市场经营素质等方面的培训,并对项目开办、经营过程中给予一定的政策指导,通过提高企业创办者创业的心理、管理、经营等素质,增强参与市场竞争和驾驭市场的应变能力,使创业者成功地创业。
申请程序:可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免费申请接受培训。
市就业局培训科 3340532
攀枝花市定点培训机构及联系方式:
攀枝花学院 3373886 米易华森职业学校 8173858
四川机电学院6250057 市建筑工程学校 5558414
市经贸旅游学校 5192525 十九冶职教中心3315469
攀花园培训学校 3353266 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 3325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