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学院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办理程序
一、确权申请
转化团队(个人)填写附件1:《确权申请》及其附表(专利变更清单),科研处领导、分管科研校领导审批后,由科研处对该确权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公示无异议后再办理后续事项。
二、成果转化
1.转化团队(个人)填写《科技成果转让委托书》(附件2)、《科技成果转让申请》(附件3)及《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协议》(附件4),科管办领导审批,科管办领导视科技成果转化重大程度确定报分管科管办校领导审批或校长办公会审定。
2.由科管办对该科技成果转化事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日),公示无异议后再办理后续事项。
三、签订协议
由转化团队代表学校与成果受让方起草转让协议(参考模板见附件5),并按照学校经济合同管理办法签订成果转让协议。
四、原件领取
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完成后,转化团队(个人)填写《领取专利证书原件申请》(附件6),科管办经办人员签字、科研处领导审批后,交学校档案馆领取专利证书原件。
备注:科管办经办人员签字时,将填好并签字完善的附件1--附件5交科管办经办人员存档。
相关电子资料见附件
附件1:确权申请
附件2:科技成果转让委托书
附件3:科技成果转让申请
附件4: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协议
附件5:申请权转让协议(专利权转让协议)
附件6:领取专利证书原件申请